野猪

2006-11-05 12:54

本市电视台竭力打造精品新闻,强档推出汪川乡野猪伤人事件,市民深受鼓舞:终于见到野生动物了!

 

自从《野生动物保护法》出台以后,对于普通人来说野生动物就相当的陌生。放眼望去,漫山遍野全是两条腿的人,偶尔见到一个四条腿的,很是稀罕,弄了半天才弄清楚还是“家生”的。

 

据说,汪川乡这头野猪长约二米,高约一米,重达数百斤。

 

你说,这头形体伟岸相貌堂堂的野猪不在自己的领地享受国家保护动物的高贵待遇,跑进村庄咬伤几个老妇究竟图了个啥?呵呵!

 

本市新闻向来是领导行踪再现,电视台出于什么目的配合野猪,把野猪和领导放在同一个层面让市民关注?

 

也许能上电视不失是一件好事,要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人不惜重金出镜?此野猪别出心裁,没花一分钱就上了电视,名闻全市。看来这头野猪的智商比花了冤枉钱而没能上电视的人要高得多。话说回来,并不是所有人都希望上电视。你不见那些事发后的腐败分子,提及电视就怕得要死,相比之下,野猪之作为何等磊落——做好事不留姓名,出问题一猪承担!哈哈!

 

尽管政府给受伤村民500元的安慰费已经基本到位,而且在交通要道布控,密切注视肇事野猪的动向,但市民大可不必为此野猪的安全担忧——让野猪担负法律责任那是根本不可能的。就算将此野猪网上通缉,捉拿归案,又能怎样?

 

汪川乡野猪伤人事件给受害人带来了痛苦,但其意义是相当深远的。你想,在化日光天之下,野猪明目张胆,做它想做之事,这不正说明了我们的野猪队伍发展壮大起来了吗?已经是猪多地狭了啊。而且,它强壮的身体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它的营养状况和生活水平,这不又充分说明我们的野猪已经不再是非洲的饥饿儿童了吗?已经个个都是相扑运动员了。野猪队伍的壮大、身体素质的提高,归根到底无非是生态保护工作做的好,市民能不受到鼓舞吗?这和英明领导的英明领导密不可分啊——你说,野猪应该放在哪一个层面上?呵呵!

 

唯一遗憾的是,本来就怕死贪生的记者对此事没有预见,没有给市民拿出影音资料以展示此帅猪风采——野猪作为一种保护动物还是让市民感到很神秘!

 

嘿嘿!

 

2006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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