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瓷王的“戏言”
2007-09-16 18:52昨晚收看了中央台的经济与法,其中讲到有个“瓷王”有这样了句话(大意):谁能仿造出“五层吊球”就给他一幢楼。湖南有个陶艺爱好者做成了,要瓷王承诺自己的诺言时,瓷王却说这是戏言。我不管官司的结果怎样,但我有以下感言:
一、成年人可以随便“戏言”吗?说什么“没有签字就不能算是诺言”,还说:“只要是任何我签了字的文件,我全部都履行。我捐给国家的东西,只要我说捐了,从来就没有不算数过。”这恐怕前后有点儿矛盾了吧,照这么说媒体的广告也没跟谁签约呀,信不信由你,谁让你信了,上当是你的事。
二、说什么“我没有钱。我有钱也不会给他。”还说什么“我上的也不是法制节目。什么是悬赏啊?平时悬赏的是公安部门。”我想说没钱就可以信口开河了吗?法只是在法律上才用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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