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志哀

2008-05-19 12:57

 

另:对本文“志哀”一词的说明:

致哀和志哀,区别如下:
“致”:有传达、给予的意思。如:致电、致辞、致谢等
“致哀”就是用语言向别人传达自己对某事的哀意。传达的对象是确定的,如已故者的家属等。
是双向的行为,有发出者和接受者。

“志”:做名词时可当“标志”讲,此处做动词可理解为“当作...的标志”
“志哀”只指通过某种形式或活动以表示对某事的哀意。对象是不确定的。如:下半旗志哀
“志哀”则只强调动作的发出。

也就是说,当确切知道被哀悼者时,使用‘致哀’二字,否则应使用‘志哀’。

也谢谢朋友短信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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