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性企业的贼性思维及其轮回
2008-02-10 20:41
贼性企业的贼性思维及轮回 贼性企业即财产来源不合法的企业。有四个特点: 贼人疑心重。贼人者,贼眼、贼心是也。做贼必然心虚,看谁都象举报人,都象人民警察。但有风吹草动,多会心惊肉跳。因其占有财物非法,不容于社会,背于情理,悖于法律,故日子久了,积于心理,淀于生理,显于病理。 用人走马灯。对后进入企业的新人,绝不会让其在一个岗位上持久。一旦完成了特定工作任务,必然会想法子让其离开。故贼企业用人象走马灯,一波一波的。特别是财务人员,绝不能让其呆得久了!对只了解部分的人,是难以对贼企业构成威胁的。 同伙窝里反。参与窃取财物的同伙,其内部争斗的核心是利益。故“贼窝子思维”大多是敌我思维。同事间的正常的争论,不同观点的相互交流,本属于企业内部正常的情况,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在贼窝子里,却动不动就会上升到敌我矛盾:他这是在胁迫我,他有可能出卖我!日子稍久,敌我思维就会变成敌我行为。而另一方面,那些自认为做贼有功者,就会渐渐萌发反意。一有机会,必然发作,相互设计,互相坑骗,皆是必然。 树倒胡孙散。对出生入死的死党,因其共同参与了行窃犯罪,故而最难处理。每个人都认为自己出力最大,每个人都觉应该多分。因此,大多数会有主观想法与客观现实的差距。加之客观上分配时机难以明确把握,有的人认为早已到了,急不可待要分赃;有的人认为,早就该分了;不分,是有人想独吞?!于是,因误解而互相猜忌,会发生“挤兑老大”的现象。如果老大扣门儿,嘴损无德,那么窝里反是其必然;窝里一反,树倒胡孙散是其必然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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