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老乡,你们错了。

2008-04-01 12:08

      薛乃印,一个新西兰籍华裔武师,涉嫌杀妻弃女潜逃来美。在亚特兰大被几个天津老乡认出来,并合力制服交予警方。此举当否?笔者以为:不当。其一,抓捕罪犯,属于警方职责,除了警察抓捕人犯是履行职责之外,其他人无权抓捕任何人。(当然,对正在实施犯罪的行为予以制止和防卫又另当别论。)其二。美国是一个讲究法律,讲究人权,讲究自由的民主国家,任何人(当然包括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不容侵犯。天津老乡的抓捕行为,实属侵犯人权的行为。不仅无功而且有过。其三。自身就是非法移民,而甘愿冒险抓捕他人,其动机就值得怀疑。
      也许有人说这是见义勇为行为,是可歌可泣的。其实这是混淆了见义勇为和以身试法的概念。如果人人都这样凌驾于法律之上去见义勇为,法律就成了废纸与摆设。这样的见义勇为也就成了剥脱他人人权的借口。美国警界人士称美国法律并不鼓励这种做法。这和中国长期的,大张旗鼓的鼓励此种见义勇为行为的做法泾渭分明。这也是中西方文化的差异所在吧。不过,既然我们来到了美国,就应该入乡随俗的,别在把中国式的见义勇为用在美国了。要不然落得个“贻笑大方”也就怪不得别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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