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

2008-03-18 13:46

    一年后。

    纽约百老汇街上,一家叫“华英”的律师楼,派出了两位大律师,召集了有关各方代表参加的会议。代表他们的当事人,把一笔不菲的现金,一分为二,开出了两张支票。一张捐献给了纽约的慈善机构,一张捐献给了中国福建的慈善机构。律师称:这是一位美籍华人的遗愿。有他本人生前亲笔签名的遗嘱为证。他在遗嘱里说:“我热爱美国,热爱纽约。这里是我为之奋斗的地方,我愿意把我一半的财产捐献给这里的慈善机构;我也热爱中国,热爱福建。那里是生我养我的地方,我愿意把我一半的财产捐献给那里的慈善机构。”

    律师宣读完了遗嘱,告诉大家:“我们的当事人有一个要求,不让公布他的名字。所以,我们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公布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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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有人猜测,这人一定是陈万财。可是,猜测只能是猜测,没有人确定。

                                      ——全文完——

    谢谢各位看官。

 

   写在后面:各位,《情殇》到此结束了。实在不好意思,罗利罗嗦的写了这么久,耽误了各位的宝贵时间。关于故事里的人物和情节,常常让我自己感动着。本来计划把他们写的更细致,更真实,更人性。可是,我这人没长兴,写着写着就烦了,只好匆匆收笔打住。多日来,谢谢各位朋友赏光并留言。有不当之处,还望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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