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华文新诗路联盟恭祝博客屋同仁猪年大吉!

2007-02-13 18:21

全球华文新诗路联盟恭祝博客屋同仁猪年大吉!

全球华文新诗路联盟简介
世界华文新诗路联盟(以下简称:“新诗路”)于2006年10月8日在天府之国——成都浣花溪公园‘诗歌大道’宣誓成立,它是一个旨在复兴华文诗歌创作和华文诗歌传承研究的全球性的纯文学性的国际组织。“当代打工派诗坛先驱之一”、被海外华人诗坛盛誉为“现代诗宗”、“诗坛佛祖”、“红尘诗僧”的大陆当代著名辞赋专家苍山牧云先生被选举为第一届总会长。新诗路以“艺术性、文学性、先锋性”为办会宗旨,以“理性、阳光、大气”为办会方针, 让“诗歌培养品格”,以“诗歌推动时代”为办会理念。新诗路创作主张:尝试从当今社会现象和时政精神中汲取素材,尝试着创作出大多数表现中下层人民呼声的、疾苦的、原生态的、有益于促进体制完善和民生建设的纯粹的诗歌——抨击邪恶、播撒光明!积极倡导“以阳光的思维建设人们坍塌的意志”,“以文字建设时代的良心”!

新诗路会员以国内外华文网站诗歌社团为主,以国内高校文学诗歌社团为辅,兼收海外优秀华文诗歌组织;旨在探讨华文新诗创作愿景和对下一代华文诗人的培养与选拔。从而激起世界华人对华文写作者生活状态及精神世界的关注,积极呼吁官方机构和民间团体早日组织成立诗歌、文学专业基金,为华文诗歌、文学的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和社会基础。

 “新诗路”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成立,也是顺应时代要求的为华文诗歌造血的一件大事,新诗路面对国内外华文网站诗歌各团体;国内高校文学诗歌各社团;海外优秀华文诗歌各组织;并充分吸收民间平民化新型文学、诗歌组织、团体;团结一切能够团结的运用各种形式、题材正在进行或将要进行诗歌尝试、创作、研究的所有创作力量,暨鼓励一切形式的诗歌创作的尝试,尤其提倡鼓励进行“新型小诗”创作尝试与努力的个人。为繁华华文诗歌创作,发掘有潜力的诗歌新秀,全面建设华文诗歌创作、推动、繁荣华文诗歌发展培养全球市场和土壤。

鉴于现代诗不是建立在纯粹中华文化元素上的诗歌载体,造成创作后劲不足现象——像流沙河、舒婷、北岛等当代靠现代诗奠定自己文化地位人对现代诗的放弃——在于长期找不到根植本土的厚重的创作土壤。新诗路在古典诗词向现代诗的文化传承方面,充分继承楚辞、汉赋、唐诗、宋词、元曲所具有的东方文化的精髓——诗的本土质感,找到古诗词向现代诗文化中枢移植的脐带,既能让古诗词焕发活力又能为新诗注入本土文化灵魂的基因,一举解决现代诗的贫乏和古体诗词行将消亡之间的血缘移植和栽培,使华文新诗散发出其应有的文化的光辉和色彩。

新诗路运作以来得到了国内外华文网站诗歌社团斑主,海外华文诗歌组织首脑,国内高校文学诗歌社团负责人的一致追捧和厚爱;“为华文诗歌创作的复兴与崛起在世界范围内铺平了广阔的道路”。截至目前诗盟已有122家国、内外华文网站诗歌社团;国内高校文学诗歌社团;海外优秀华文诗歌组织及民间诗歌组织成员加入,共同迎接、创作华文新诗的繁荣与辉煌!

“新诗路”运作以来得到了国内外华文网站诗歌社团斑主,海外华文诗歌组织首脑,国内高校文学诗歌社团负责人的一致追捧和厚爱;“为华文诗歌的复兴铺平了道路”。“新诗路”先行者苍山牧云先生其主要作品有《新诗路*母亲湖文存》共两卷十五部(本):

白话类:《白话诗经》                     古体:《大浪淘沙》

《漂-诗路情话》(私语卷);               《漂-诗路花雨》(禅诗卷);

《漂-诗路前沿》(时政卷);               《漂-诗路辞赋》(文言卷);

《漂-诗路物语》(哲思卷);               《漂-诗路牧云》(旅游卷);

《漂-诗路红尘》(漂流卷);               《漂-诗路春秋》(读书卷);

《漂-诗路号角》(咏志卷);               《漂-诗路无题》(古意卷);

《漂-诗路沧桑》(流浪卷);               《漂-诗路兰药》(唱和卷); 

《漂-月泊秦淮》(散文杂记随笔卷);       《漂-诗画图谱》(诗学卷);

《漂-月落西桥》(小说卷);

 

 

世界华文新诗路联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规定精神精神,为使华文诗歌创作能主动适应我国经济体制和文化体制改革的发展形势,加强诗歌与社会生活的联系,依靠各方面力量共同振兴华文诗歌,建立起诗歌与社会生活双向参与、双向服务、双向受益的机制,使华文诗歌在21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特别是软实力兴国、文化兴邦战略中发挥作用,更好地为全球华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促进华文诗歌和社会的共同发展,特成立全球华文新诗路联盟(以下简称“诗盟”), 同时成立中国成都总会。
第二条 诗盟由支持华文诗歌事业,关心全球华文诗歌创作和发展的国内外华文网站诗歌社团、国内高校文学诗歌社团和海外优秀华文诗歌组织及个人自愿组成。
第三条 诗盟的宗旨是坚持社会主义文化兴邦方向,落实软实力兴国战略,开拓国内外华人共创华文诗歌繁荣大业,加强诗歌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促进全球华文诗歌创作和发展。

第二章 组 织

第四条  诗盟设总会长一名、副总会长三名及全球各分会长若干名。总会长由苍山新诗路社团苍山牧云先生担任,副总会长和各分会长根据在全球各诗歌组织负责人所尽义务和社会影响等条件,由总会长提名,经诗盟总会协商产生。副总会长和各分会长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五条  诗盟总会聘请若干名当代文豪和大诗人任名誉总会长,聘请有关文宣部门(中央、省级)领导任顾问,指导诗盟总会工作。
第六条 诗盟总会下设秘书处,处理诗盟总会日常事务和总会长委托的事务,负责诗盟总会与全球各分会的联系。秘书处设在诗盟总会大楼内,全球诗盟各分会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联系工作。
第七条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秘书若干人。秘书长由诗盟总会推荐,经总会长认可,由总会长聘任。
第八条 诗盟总会会议为最高权力机构。诗盟总会会议原则上每三年召开一次全球各分会长会议或副总会长会议。必要时总会长可临时召开年度全球诗盟各分会长代表会议或副总会长代表会议。
第九条  诗盟总会的日常工作由总会长委托一名副总会长主持。
第十条 根据工作需要,诗盟总会可设若干专门工作联合会或咨询委员会。本届诗盟总会设置“白话新诗委员会”和“古体新诗委员会”两个专门委员会,分别由全球白话新诗权威代表及全球古体新诗权威代表组成,协调、处理诗盟总会和全球诗盟各分会之间创作交流和新诗理论研究等有关事宜。
第十一条 新增分会一般由全球各分会长以上提名推荐,并经诗盟总会会议认可;分会长因故不能履行分会职务,分会组织可重新推荐分会长。

第三章 诗盟总会基金

第十二条 设立中国成都诗盟总会基金,基金由全球诗盟各分会组织自愿提供和向社会募集以及接受个人捐助。
第十三条  诗盟总会基金用于改善诗盟优秀成员创作条件、出版书籍,奖励有突出贡献的分会长和品作兼优的诗人以及维持诗盟总会的日常活动。
第十四条 诗盟总会成立基金管理委员会,制订诗盟总会基金管理条例,负责管理诗盟总会基金。

第四章 诗盟总会性质 分会长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诗盟总会的性质属指导性的咨询机构。其职权是对新诗的市场培养、人才选拔、办会规模、会员吸收、新诗创作、新诗出版、诗歌产业发展及新诗研结合等方面进行指导、审议、咨询,指导诗盟成员提高水平、写出特色。
第十六条  全球诗盟各分会长的权利。听取诗盟总会年度工作报告,审议诗盟总会发展方向和建设规划,对诗盟的发展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对诗盟总会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推荐发展新的诗盟分总会,应邀参加诗盟总会重大庆典等活动。
第十七条   全球诗盟各分会长的义务。积极为诗盟总会的建设和发展提出建议和意见;协助诗盟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会;优先向诗盟总会提供新诗理论科研课题,积极与诗盟总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合作;优先提供新诗佳作和新诗理论研究成果并与诗盟总会创办新诗理论研究中心、新诗创作促进中心等新诗路集成与扩散的示范中心;向社会宣传诗盟总会,积极为诗盟总会的发展筹集资金。

第五章  诗盟总会的义务

第十八条 优先向全球诗盟各分会推荐所需的各类佳作与新人,优先为全球诗盟各分会举办各类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和提供新诗理论研究成果与新诗佳作等服务。优先解决全球诗盟各分会职工子女入会、生造问题。
第十九条 优先向全球诗盟各分会推荐新理论、新产品、新诗人等思想成果;根据全球诗盟各分会的需要进行理论研究和专业创作,帮助解决创作中的技术难题和开发新诗市场,并与全球诗盟各分会合作创办新诗路文化、出版、培训产业和实业。
第二十条 主动为全球诗盟各分会提供国内外新理论、新诗作、新诗人、诗歌赛事等方面的信息。
第二十一条 表彰全球诗盟各分会和个人捐资的兴会义举,向捐资者颁发证书,并把做出较大贡献的全球诗盟各分会和个人的事迹,写进会史,编入会志。为全球诗盟各分会和个人出资在诗盟总会兴建建筑物和人文景点、铺设道路、购买设备、设立奖励基金等提供服务并予冠名。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诗盟总会长授权诗盟秘书处作出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全球诗盟全体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章程修改须经全球诗盟全体会议通过 。

全球华文新诗路联盟关于学习“诗盟”推荐会员通知
全球华文新诗路联盟各分会:
现将全球华文新诗路联盟通知转达给您们,请组织各自诗歌社团、文联、诗社实际,认真阅读,学习好关于《推荐“诗盟”成员应具备的条件》;《“诗盟”成员选举产生的基本方式》文件。为作好如何推荐 “诗盟”成员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各网站诗歌社团、高校文学诗歌社、海外华文诗歌组织要教育和引导新诗人立足本职岗位,以阳光的心态迎接华文新诗路春天的到来。

全球华文新诗路联盟成都总会
2007年2月8日

全球华文新诗路联盟会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能模范遵守和贯彻诗盟章程,具有振兴华文诗歌的伟大理想和坚定信念,思想上能充分体现新时代的先进性,并能积极落实到新诗路创作中来。
二、能带头实践新诗路的“把灵魂交给读者”的平民化、百姓观创作思想,在实际创作中能不断进取、锐志创新。
三、能密切联系现实生活,创作出老百姓喜闻乐见的贴近平民生存状态的脍炙人口的作品,积极的反映市民社会心理和生存状态,真正履行好新诗先锋的社会责任。

全球华文新诗路联盟成都总会
2006年9月8日

全球华文新诗路联盟会员产生的基本方式
推荐提名:全球华文新诗路联盟各国、内外华文网站诗歌社团;国内高校文学诗歌社团;海外优秀华文诗歌组织及民间诗歌组织,按照“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步遴选”的推荐三至五人(最多不超过五人)。专业创作成员成员与组织联络人员按1/2的比例吸收。各社团应积极确定推荐人和预备推荐人名单,并配合作好诗盟发展会员的相关工作。
自我推荐:被推荐人员必须是国、内外华文网站诗歌社团;国内高校文学诗歌社团;海外优秀华文诗歌组织及民间诗歌组织正式成员,且年满十八周岁。被推荐人还需自备个人简历一份;作品不少于5篇,并附加推荐人(已加入诗盟的会员才有推荐人资格)意见。
组织考察:诗盟对被推荐人员进行专业考察,考察期为三至六个月,考察合格者造册登记备案后即吸收为全球华文新诗路联盟正式成员,颁发相关会员证明。

全球华文新诗路联盟成都总会
20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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