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范美忠事件

2008-06-16 10:15

                                  道德绑架与道德底线
         范美忠老师被取消了教师资格,我并不惊讶。因为他犯了众怒,他挑战了道德力量。当年人言可畏,被唾沫害死的电影明星,我记得就有周璇和翁美玲,还有很多,举出来也无益。但是,自从范美忠做客腾讯网与周孝正教授对话时,我理解了他的一些观点,那时我已原谅了他。原来范美忠是借用这次机会来维持他多年来的“孝伦理”和“道德”观以及契约观等。不过机会有点不对,不找这个机会,不说一些过激的话又不能引起人们的重视。我们想想假如我们也不经意之间成了范美忠的话,该怎么办??而成为他不是不可能的事,也许我这样的人更容易成为他那样的人,于是我早早地原谅了他。但我不是说范美忠没有错,他错是肯定的。正如周教授的循循善诱一样,正如《诗经》里的一句诗曰:“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作为老师,他的一言一行对学生的影响是巨大的,是一生的,而且面是很广的,因此必须慎言。你虽不能做到,但也要努力去做,给学生一个有向上,进取心的表率。
         范美忠的言行即使是他母亲听了也会想打他一个耳光的,即使是他女儿也会觉得他很自私的。你不救或救不了你母亲,但不能对母亲说,母亲啊,我本来想救你,但是我坚持我的孝伦理,人是平等的,命同样重要,于是我不救你,这样说就太伤人心了。至于他母亲听了,以后会不会再认这个不肖的儿子跟我们认不认范美忠是个老师是一样的道理,也许母亲心胸宽广,过一段时间会认为他是“童言”无忌,他还是很孝顺的,毕竟血溶于水,认错之后会原谅他的。
         救不救是道德高线,你说出那样的话,就挑战了道德底线。屋顶正塌下来,老师冲过去用身体去挡,可能救了学生,也可能做无谓的牺牲,两者都牺牲了,老师选择了道德高线,是为不朽。迟疑不救,错过机会,也是可以,但不能说,我就是不救的话,那是故意挑战道德底线,是可耻的。如果一味地要求老师必须要献身去救,不管救得来还是救不来,不管老师胆子大还是小。如果那样,老师就得天天去培训有董存瑞那样赌枪口的胆量和勇气,即使练了,没有实践,恐怕也会勉为其难的。这就是范美忠的所说的对老师进行的道德绑架,老师有救助学生的义务,但没有冒死为学生献身的义务,这句话说的有道理,就是用无记名投票,我看百分九十九的人都赞同。如今,教师的待遇地位低贱到与乞丐差不多了,怎能再进行道德绑架,那不是雪上加霜吗??
         我们有未成年保护法,也有教师法,但教师法对老师的权利保护寥寥无几。一发生老师与学生纠纷,家长一家族就冲进学校大闹,一有善意的惩罚,学生就说脑震荡,敲诈老师的大有人在,且频频得手,学校无能为力,甚至老师走在校外被学生围攻的都有。刚刚看到一个报道:某地的一个公安局民警携夫人与家族人冲进学校把一位老师叫出来当着他自己的儿子以及全班学生的面把老师打成大便失禁,以这种形式公然揭开了教师卑微低贱的伤疤。身心俱伤的老师想跳楼自杀,被赶来的老师抱住了。依我说,在可悲的社会环境下,教师大可不必做这样的傻事,因为错不在于你。我相信善良正直的学生会明白道理的,他们在心里一定在默默地喊道,老师,不要伤心,我知道你是被侮辱的,我会为你好好学习的,为你争气;老师,你不要怕,等我长大了,我们一定会保护你,让你不会再受伤害;老师,你不要难过,我们这一代会好好善待老师的。当然不是所有的学生都是这样想的,至少那个警察的儿子就不会这样想,因为“虎父”无犬子啊。于是,这件事至少会给学生心里产生以下几种的后遗症。一、老师这样没能力,没本事,我再也不会当老师了,老师的话,也不值得听了。二、警察这样牛逼,我以后也要当警察,像这位警察一样,要怎样就怎样。三、我长大了,不管当什么,不会让这样丢人现眼的事发生了。当然要看这三种学生的比例多少决定后果影响如何,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对学生已造成严重污染了,这是任何东西都改变不了的。
         范美忠老师,被取消教师资格了,据说他要讨说法,当然可以。给出理由也是应该的,但我想似乎理由很难讲清。取消资格,我个人认为有点重,因为资格跟道德是没有关系的,它只是说明有教书的能力,比如,普通话达标等,而在这之前,你怎么想到他一定就会发生这样的事呢??关键的是他说了这句话,但并等于他本人很糟糕,就一无是处,一辈子就无可救药,不思悔改了。教育就是治病救人,当范美忠老师无意之中也成为犯错的“学生”时,我们这些老师和旁观者怎么对待他呢??但我希望范美忠老师认错的时候,态度能诚恳一点,好吗?也许这样更好,也许,你还未认识到你的错,以致有心理学家说你以这种方式表示愧疚,我希望不要以这种方式,这是非常态,要给伤害的人诚恳的道歉得到人们的谅解,除非你不当老师。其实,即使教育局、教育部和学校不开除,如果在学生的心里被开除,其实是最可怕的,这就是道德的力量。至于道德的威力,我到时有专门论述,请大家关注)有一点必须值得注意的是,我们的争论,争来争去,其实是越争越糊涂,最后难免流于谩骂。
        不管是道德绑架还是道德底线高线,本身有道德才是关键,彼此的对人的尊重,对老师的尊重才是关键。

          写后:有网友给范美忠普法,于是就有这样的话出现:

             我们首先请范同学看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这是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的法规,很新的。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就关系到发生“地震、洪水、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重大治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该怎么办。这时的首责是教育等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转移、疏散学生,或者采取其他必要防护措施”,来保障学校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请范美忠老师不要太高兴,以为自己和学生一样,都只是被保护的对象,没有保护他人的责任。紧跟着的第五十六条就规定:校园内发生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时,“学校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我以为管理办法算什么法,充其量就是几个人或一个的意志而已,真是这样的管理办法泛滥,导致权利义务严重失衡。教师之所以默认,因为他们是弱势,不敢违抗,也抱侥幸心理,真的出现这种情况,算自己倒霉。但未必就按办法去做,这种违背人性,高调的办法是反人性,是根本不考虑老师的感受,不换位思考的结果,跟买卖时的强买强卖有什么两样呢???其实质难道不是一种变相的道德绑架吗????何况这些办法很虚,救助和防护,该怎么办,没说清楚,要用生命吗?在班上,对突如其来的地震怎么救助,马上扑在学生身上吗??喊一声快跑,自己先跑不是救助吗??救助的深浅怎么界定?学生还没出现伤害,怎么救助??学生地震受伤后才能救助,也才叫救助,而前提是老师自己要活着。这一系列问题根本没解决好,所以有也是没有,于是只能凭良心,凭本能,凭高尚。

    请大家不要忘了,法律不是什么都要规定,也不是万能的,也不是包治百病的。在任何一个国家,德治和法治都是并行不悖的,都很重视道德建设的,道德的力量有时比法律还更可怕,只是我们没有领教到而已,只是我们没有游行示威,罢工、罢课等激烈手段而已,导致道德威力受挫而已罢了。

  请把教师当人看待吧,这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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