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 对 许 多 复 杂 的 事 情 , 我 尝 试 保 持 心 平 气 和 , 先 解 决 由 认 知 造 成 的 判 断 问 题 。
我 只 是 想 回 到 最 基 本 的 核 心 精 神 : 究 竟 我 知 道 了 多 少 ? 我 看 见 了 多 少 ? 我 理 解 了 多 少 ?
元代西藏
九世纪末叶至十三世纪初,西藏处于分裂割据状态。蒙古势力崛起后,西藏佛教萨迦派首领萨迦班智达劝说西藏地方僧俗首领,接受了蒙古大汗窝阔台次子阔端的招抚,归顺了蒙古。
忽必烈于1260年继蒙古汗位,1271年建立元朝。忽必烈封萨迦班智达的侄子八思巴为国师、帝师,令其统管全国佛教并主持西藏地方政教事务,把西藏正式纳入中国版图。元朝在中央设立宣政院(前身为释教总制院),管理全国佛教及西藏地方事务。并建立西藏地方行政机构,设置了三个宣慰使司及其下属机构。从此,藏族成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西藏成为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明代西藏
1368年,朱元璋建立明朝,沿袭元朝对西藏的统治,推行卫所、土司制度。明朝在西藏采取广泛分封的政策,给喇嘛首领以各种名号的封授。受封者互不相属,但都服从于明朝中央政府。明永乐皇帝封噶玛噶举派黑帽系第五世活佛得银协巴为大宝法王,封萨迦派首领昆泽巴为大乘法王,宣德皇帝封格鲁派首领释迦也失为大慈法王。这就是「三大法王」。
另封授了五大王(阐化王、赞善王、护教王、辅教王、阐教王)和许多的大国师、国师、都纲、觉义等僧官。总体而言,明朝在西藏的统治比较宽松,不及元朝控制严密。
清代西藏
满清入关前,已与西藏建立联系。1644年清军入关,在北京建立清朝后,先后册封达赖和班禅两大活佛转世系统,利用他们在藏传佛教中的崇高地位,管治西藏。
康雍时期,在平定蒙古势力在西藏发动的叛乱以后,先后建立噶伦制度和设立驻藏大臣。1751年(乾隆十六年),清政府颁布《西藏善后章程》(即十三条),正式建立地方办事机构噶厦,授与达赖直接管辖西藏政务的权力,地位和职权与驻藏大臣平等。1793年(乾隆五十八年),在击退廓尔喀入侵以后,又颁布《钦定西藏章程》(又名《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章程》),内容包括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宗教等各方面,是清朝管治西藏的根本性档。经过康雍干三朝,中央政府对西藏的管治大大加强了。
十八、十九世纪,英国和俄国势力分别进入南亚、中亚,并向西藏渗透,在西藏展开争夺。1888年英军发动第一次侵藏战争,取得胜利,与清政府签定《中英会议藏印条约》及续约,打开了西藏的大门。1903-04年,英军再度大规模入侵,藏族军民展开江孜保卫战,先胜后败,英军占领拉萨,并与西藏地方政府签定《拉萨条约》。该条约未获清政府批准,其后中英于1906年签定《中英新订藏印条约》,维护了中国对西藏的主权。
十三世达赖在英军占领拉萨时出走外蒙古,在俄国间谍德尔智的怂恿下欲往俄国,因清朝官员严密监视而未成。清朝末年,根据张荫棠的建议,在西藏筹办新政。1911年10月辛亥革命爆发,出走印度的十三世达赖在英国的支持下,将驻藏官员和军队驱逐出境,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的联系暂时中断。1922年十三世达赖的代表到北京谒见民国大总统黎元洪,西藏与中央的关系才得到恢复。
现代西藏
1927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1928年,南京政府将原北京北洋政府的蒙藏院改为蒙藏委员会,负责蒙古和西藏事务。1931年,西藏噶厦政府在南京设立「西藏驻京办事处」,1940年,国民政府在拉萨设立「驻藏办事处」,标志西藏与中央的关系恢复正常。
1949年10月1日,北京的广播电台宣称:“中国人民解放军一定要解放包括西藏、内蒙、海南、台湾在内的中国领土。”1949年11月2日,当时的噶厦政府致函毛泽东,表示希望进行会谈,派遣了孜本夏嘎巴、孜江堪穷土登嘉波二人为代表。两位代表在香港签证时,获得中共政府的通知:即将到任的中共驻印度德里大使将与他们会谈。中共方面代表声明:“西藏的国防由中共政府负责,承认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在承认上述条件后,代表们为了作出决定可以前往北京。”以少年达赖为核心的噶厦独立政府表示无法接受,由此和谈未能进行。
1950年10月7日,由军官王其美率领的解放军四万余人分八路向康区首府昌都发起进攻,很快就打败了只有八千余人的藏军。两天后攻克昌都,俘获多麦总管阿沛阿旺晋美及其随行人员,打死四千余藏军。同日,噶厦政府向联合国秘书长呈交报告:“西藏人民已清楚无力阻挡中共军队的前进,西藏人已应允与共产党政府进行和谈。虽然长久热爱和平的西藏人民欲要战胜熟练于战争的共产党军队的希望并不大,但是,我们相信在世界的任何地方,只要发生侵略行为,联合国是必定会帮助予以抗击的。”
在打败西藏东部和北部的少数藏军后,解放军约几万人向西藏中部地区推进。因为没有得到强有力的国际支持,西藏噶厦政府代表团不得不前往北京与中国共产党进行和谈。1951年4月,以阿沛阿旺晋美为首的五人代表团前往北京。1951年5月23日,中共政府同西藏代表团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一共十七条,协议规定:“西藏人民团结起来,将帝国主义侵略势力驱逐出西藏;西藏地方政府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国防;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西藏现行政治制度和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职权,中央不予变更,各级官员照常供职;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逐步发展西藏民族的语言、文字和学校教育,以及农牧工商业,改善人民生活;西藏地区的涉外事宜,由中央统一管理。”协议还明确规定,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西藏地方政府自动进行改革。
1951年9月9日,三千余解放军进入拉萨。另外,从西藏东部和新疆等地有两万余解放军进入西藏,并控制了日土、噶尔等重要地区,随后又占据江孜、日喀则等地。于是,拉萨在内的西藏全部主要城市都有解放军驻守。并在西藏东部和西部的整个地区集中大量的军队等,开始对西藏进行了军事管治。
噶厦政府以达赖喇嘛名义于1951年10月24日致电主席毛泽东,表示“双方代表在友好基础上,已于1951年5月23日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西藏地方政府及藏族僧俗人民一致拥护,并在毛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藏部队,巩固国防,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保护祖国领土主权的统一”。班禅喇嘛和堪布厅也发表声明,指出协议“完全符合中国各族人民,特别是西藏民族人民的利益”。同年10月26日,解放军进驻拉萨。
1954年,达赖、班禅赴北京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达赖剌嘛在会上发言,对三年多来执行“十七条协议”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对会议所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草案中有关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则和规定表示拥护。在谈到宗教问题时,达赖喇嘛说:西藏人民具有很浓厚的宗教信仰,一些人制造的“共产党、人民政府毁灭宗教”的谣言曾经使他们疑惑不安。但是现在,这种“挑拔离间的谣言已经全部破产了,西藏人民已经切身体会到了我们在宗教信仰上是有自由的。”他表示,要在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族人民帮助下,逐步把西藏建设成为繁荣幸福的地方。9月20日,达赖、班禅等西藏代表与出席会议的中国全国各民族代表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此次会议上,达赖喇嘛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班禅额尔德尼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1956年4月22日,达赖喇嘛就任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他在筹委会成立大会上致词说:“1951年我派代表到北京与中央人民政府代表进行谈判,在团结友爱的基础上,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从此,西藏人民永远摆脱了帝国主义的奴役和羁绊,回到祖国大家庭,和祖国各兄弟民族人民一样,充分享受到民族平等的一切权利,开始走上了自由幸福的光明大道。”
但在1958年,中央政府在四川、青海等地藏区推行人民公社制度,进行“大跃进”运动。结果遭到当地藏人的强烈抵制,并由此在这些地区引发激烈冲突。至1959年,武装冲突扩展到拉萨。在毛泽东的指示下,解放军在冲突者大量聚集到拉萨之后进行了镇压。在国际上,这一事件则常被认为是对西藏的武装入侵。以达赖喇嘛为首的噶厦政府及一些追随者逃往印度并在那里成立了西藏流亡政府,要求西藏独立,在国际上逐渐得到了一些支持。1959年6月20日,达赖喇嘛宣布不承认“十七条协议”。并声明“十七条协议”是西藏政府和西藏人民在武力下逼迫签订的。
另一方面,美国也是这次武装冲突的直接责任人。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由于冷战的需要,美国CIA不仅直接雇佣了14世达赖喇嘛的两个哥哥,还在1950至1959年之间,多次挑动14世达赖喇嘛公开和中共对抗和流亡国外。同时,联合英国向印度施加压力,使得印度同意接纳14世达赖喇嘛和流亡的藏独分子。在50年代,美国科罗拉多山谷,秘密训练藏独武装分子,并于1957年至1961年间,空投到西藏参战。
1976年毛泽东去世,“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极左政策被放弃。中共总书记胡耀邦在视察拉萨“反帝公社”的居民住房后,表示要加大中央援助西藏的专门拨款的力度。中共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政府对包括西藏在内的西部地区加大了扶植力度,拨款修复了一些在文革中受到冲击的重要寺庙,修建了拉萨机场、川藏公路南线、川藏公路北线、青藏公路以及滇藏公路等四条入藏公路和青藏铁路,随着交通情况的改善,西藏的旅游业逐渐发展,西藏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直到今天,一些流亡的藏人谋求西藏独立,这就是国际上所谓「西藏问题」的由来。平叛结束以后,西藏实行民主改革,废除了农奴制度。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但一直有些藏人谋求西藏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