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合同
2006-04-02 08:47| 房屋出租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同意乙方承租甲方私有门市房(系 街 某位置,房照编号: )双方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租给乙方,承租期 年,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年租金为 元整(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交齐当年租金,于次年同日前1个月应将下一个承租年的租金交齐,以此类推。 3.房屋出租期间,取暖费由甲方负责。 4.乙方承租期间,水电费、房屋租赁税等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承租期满前1个月应将水电费、房屋租赁税等费用结清,并出示各项票据给甲方,以便校验。 5.甲方要求乙方不得改变本房屋原有建筑布局结构,不得更改原有水电设施,不得转租转让他人使用,不得改做饭店、足疗等其它用途。 6.乙方对本房屋及其水电设施有保护的义务,人为的原因致出现故障和或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但由于自然原因所致的损坏由甲方负责。 7.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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