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梨花体”诗谈起......

2006-11-10 21:21

今天有个爱作诗的朋友问我,对近来网上由“梨花体”诗歌引发的争论,有何看法?对此,我不置可否。
   

记得我早之前写过博文《散文分行写,便成为现代诗歌》,那时,有朋友笑我很会挪揄,说,要是那样,谁都可以成为诗人啊,我说,本来嘛,在绝大多数普通人心中,“诗歌”、“诗人”的概念都是万般神圣的,可实际上,诗歌,尤其是现代诗歌,无非就是文字的分行排列。事实上,什么叫诗歌,尤其什么是现代诗歌,谁也没一个明确的界定。
   

我不擅长写诗,但我还是热爱诗歌,我比较欣赏有韵味的,但也不排斥不同风格的诗歌。一直以来,我始终赞成文化要多元化。
   

没想到,近来网上还真的为诗歌的这些问题,展开了一场论战。
   

近来,“梨花体”诗歌引发的写诗热潮和网络混战此起彼伏,带来大众对诗歌问题的新思考。(缘由见下面附文)
   

我对诗人们在网上的激烈争讨不感兴趣,也没时间和精力去探究谁是谁非。我认为这只是艺术探讨,不属是非观念的范畴。因为,文艺本应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就一种文学现象,引发的讨论,本来就司空见惯。事实上,中国文学史上每一次讨论,其结果,都是在不同程度上,促进了文学的繁荣发展。如当代文学中的伤痕文学、意识流、朦胧诗等现象,当时在文坛上,不也争论不休,最终不也被人们接受、欣赏了吗?因此,还成就了一代文豪,如刘心武、王蒙、顾城、舒婷等。
   

文学有很多体裁,诗歌有很多流派,每一种诗歌,流传下来,都相对形成了自己约定俗成的风格。作诗的人,各以自己熟悉的套路,去写诗明志,去迎合自己的读者群,这本来就是很自然也是可以理解的事,没必要去横加指责。我认为,怎么样写诗,是诗人的自由,欣不欣赏某种诗,也是读者的自由,但前提是,应尊重诗歌和诗人。
   

每个人都有权力抒发自己的情感,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表达方式。有的人爱载歌载舞,有的人爱舞文弄墨,有的人爱吟诗作对.....,只要他们尊重法律和人格,就不能横加干涉。至于那些文字表达的细枝末节问题,更没必要去吹毛求疵。
   

总之,对这些文学现象,我的看法就是,顺其自然,别太挑剔。别人爱怎么写就怎么写,你不欣赏,就别看嘛。反正,慢慢地,人们又会像接受“意识流”一样,接受什么“梨花体”或“桃花体”的。为争这些理论而烽烟四起或采取偏激的行为,实在可笑!呵呵!

附背景资料:(摘自11月5日《南方日报》)

不久前,一位网友贴出了女诗人赵丽华的12首废话诗,如《一个人来到纳西》:毫无疑问/我做的馅饼/是全天下/最好吃的;又如《摘桃子》:诗人们相约去北京西郊摘桃子/问我去不去/我说要是研讨我就不去了/但摘桃子好玩/远胜过赏花。 它们的意思非常浅显,就像是将日常生活中的大白话断行。看过诗之后,再看赵丽华的简介,网友们傻眼了:国家一级作家,《诗选刊》编辑部主任,就这水平?
   

随后,这些诗风靡各大网站,被网友们疯狂抨击和迅速模仿,并将此类诗命名为“梨花体”。网易文化频道也由此制作了一个“作诗机”,声称只要输入几个关键词,就可以诞生一首“梨花诗”,为全民作诗推波助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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