祠堂的主要功能是祭祀先祖
2008-06-13 12:26祠堂的主要功能是祭祀先祖 江苏《宜兴筱里任氏家谱》卷二《募建大宗祠序》中云:“国有宗庙,家有宗祠,所以崇报享而齐众志也。” 在宗法社会的国家,把祭祀与兵戎当作头等大事,民间的祠堂则以管理祭祀为重大的事务,因此宗族规约有着关于祭祀的一系列条例。 规定族人与祭的义务和权利 《辋川里姚氏宗谱》卷三江苏江阴姚氏宗规讲:“时而祠祭,时而墓祭,皆展亲大礼,必当敬谨。”要求按时进行宗祠祖坟的祭祀。到该祭祀的日期不举行祀典,就是犯了忘本的过愆,是不允许的,所以《澄江彭氏宗谱》卷三载江阴袁氏《祠约》规定:“祭期不许旷缺不举及有事不到。”不准祠堂司事到期不举行祭祀,不容许族人无故不参加祭扫仪式。直隶南皮县侯姓《侯氏宗谱·家规》也作了同样的训诫:“朔望率子弟谒先祠。……勿怠废先人祀。”参加祭祀是族人的义务。康熙间山东即墨县杨文敬在《即《即墨杨氏家乘·祭法》书影墨杨氏家乘·家训》中教训后人:“子弟幼时嬉戏,当令习拜跪,学揖让,设祭祀,扮长官。” 小孩子做游戏,就教他学习祭祀的礼节,以养成参加祭祀的习惯。男子到16岁算是成年了,就正式出席祠堂的祭礼。届期如果不到或迟到,就会受到宗法所规定的惩处。安徽潜山王氏家法,每年腊月二十四日、正月初一日族人两次到祠堂礼拜,“倘有托故不到者,每名下罚稻一硕”(《潜山琅玡王氏三修家谱》卷一)。女子也参加一部分祭祀,即墨杨氏祭法,凡元旦的祭祀,男子举行过后,退出祠堂,“妇女齐集参神,四拜,非疾病不得免”(《即墨杨氏家乘·祭法》)。 族丁的参加祭祀,有的祠堂要族人出祠费。江阴彭氏祠堂每当大祭时,各房由一人出面敛钱,每一丁交一钱银子(《澄江袁氏宗谱》卷三)。如不交钱,祠堂就要处以家法了:“族中有抗赖祠逋者,二祭日系于祠门,追完释放。”(《宜兴筱里任氏家谱》卷二)对拖欠祠赋的人捆绑示众,处置得相当严厉。所以在有祠堂的地方,族人必须出席合族祭礼,交纳分例的祭费,这就成了宗族成员的义务。 参加祭祀也是族人的权利。武进高氏宗族对过失严重的族人,“不准入祠入谱”(《毗陵高氏宗谱》卷一)。不许进祠堂,不得与祭,都是不准参加宗族祭祀。参与宗族的祭祀,是被承认为宗族里的人,也是一种权利,一旦失去祭祀资格,就不被当作族人对待,不再受宗族保护,也就失去相应的权利了。有的宗族向与祭人员发放钱物,如安徽庐陵王姓“家祠祭祖,向来等齐族众,一同礼拜,祭毕每人分钱八文”(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内阁全宗·土地债务类)。公有经济雄厚的家族,还向贫穷的族人发放粮食、布匹、银钱,若被取消族人资格,这类救济就无从享受了。由这些宗规可知,参加祭祀,是族人的义务与权利的一种体现形式。 为了掌握参加祭祀人员的情况,要求族人报告人口,增添男丁要及时登记。山东武城曾参后裔宗祠设有年纪簿,由族长收贮,“凡诞子之家,于三朝命名后报知族长,登名于簿,将生辰注于名下”,这是登录新生的男子。死亡也限期报告:“春秋二祭,子姓毕集,各将半年内寿终者注其月日及葬某处。”娶媳妇要声明系何家之女,何日出生。迁徙者应与祠堂保持联系:“其迁居四方者,每岁一次汇列寄报,凡挈眷迁居某州县某乡镇,族长亦逐为记载。”(《武城曾氏重修族谱·例言》)武城曾氏作为儒家大师的后裔,礼法严密,以杜绝他人冒入宗籍,在宗祠报户口,以便届时参加祭祀。中国传统礼法,有新娘“三日庙见”(“三月庙见”)之礼,清代宗规亦多所强调,即墨杨氏《家法》:“(新)妇三日,姑率之庙见,返中堂拜尊长,其卑幼并见于新妇。”新娘拜了祠堂,婚姻得到宗族的承认,才可以与祭。 祀始祖及配享 宗族祭祀,祭什么人,大有讲究,族规对此是颇为重视的。祠堂祭祖,主要是祭宗族的祖先,这就是始祖、初祖、始迁祖。江阴姚氏以隋代姚允为祖先,为“报本追远”,“宗祠内推忠武王(按即姚允)为初祖”(《辋川里姚氏宗谱》卷三)。即墨杨氏合族祭始祖、一至八世祖。这些被祀的人的牌位置于宗祠大堂。还有祔祀的,被子孙认为有善行而值得纪念的,神主置于大堂的两侧,面向东或向西。有的宗祠规模大,在大堂外,别建祠屋,以安插其他祖先的牌位,如湖南益阳熊氏宗祠主堂外,还置有忠孝堂、廉节堂(《熊氏续修族谱》卷末)。在神主设置上,宜兴任氏祠堂也是一个典型,它建大宗祠一本堂,奉祀11世以上先祖,12世以后的要进一本堂,需别具资格:“十二世以下论德、论爵、论功,孚众论者,配享两列。”即以德、功、爵作为入祠的条件。其具体规则,康熙五年(1666)议定: 宗祠重大之典,莫如配享,论德、论功、论爵不敢不严,子孙能输助百金,亦以功论,此严中宽典也。……至于生前品行不端,有过犯者,即输助倍蓰,亦不得入祠。自议之后,万不得宽纵,以得罪祖宗。
按辈分排列祖先在祠堂的地位,这是祠堂尊祖敬宗原则的体现,本不足怪,但论德、爵、功,则与这条原则不甚吻合。如果只是宜兴任氏一族如此,尚不必多加注意,可是它却不是个别现象。武进庄氏于道光二十年(1840)重修宗祠,决定为始建祠堂的庄恒、庄朝生设立祠室,名曰“缔造祠”,岁时祭祀,以鼓励后人效法,并决定“其后凡有子姓增修祠宇,续捐祭田,大有功于兹祠”的人,“准其身后祔位入祠,大祭时一体享祭”(《毗陵庄氏族谱》卷十五)。据李兆洛《养一斋文集》卷九《洛阳戈氏宗谱》讲:“宗庙之礼,以序昭穆,此不刊之典也。曾见绅士家止序贵贱,不论尊卑长幼,其与名分何?”这份文献本身表示反对祭祀论贵贱,但也反映一些宗族祠堂祭祀以贵贱区别族人的情况。李兆洛直接批评宜兴任氏的规则,他说: 近世祠制,吾所知者宜兴任氏为最。……然吾谓其立法太夸,用意太亵,有入无祧,已无限断,论德论爵,复起争端,见在子姓虽云能守,而当其致祭,祖宗纷纭于上,子姓淆乱于下,有法而仍无法,乖经义矣。……圣人之立宗,非薄众子也,明统也,亦天之经也。 尽管有这些反对论者,有些祠堂仍是以辈分和权势来安排祖宗牌位的。 祭祀种类 各个宗族祭祀的名目纷繁,日期不一,习惯不同,为各家族的规则所制约。即墨杨氏家族定有《祭法》,给我们留下较清晰的记录:元旦祭祖,先男子,后妇女;元宵节祭祠堂,在晚间举行;清明前二三日,合族扫墓,祭始祖,各房祭本房始祖,各家祭祖,并祭伯叔高曾祖、伯叔祖、伯叔、兄嫂;初伏日献新,祭于祠堂;中元日,晚上在祠堂祭祀;中秋节亦祭于祠堂;十月初一日祭扫部分祖先坟墓;冬至前一日祭于祠堂;各家祖先的忌辰,各自往墓前祭奠。 古人秋祭曰“尝”,冬祭曰“烝”,江阴袁氏宗祠“祭期定于二月、八月,效昔人烝尝之义”。这是春祭和秋祭,不过符合古人祭奠之义。吴江任氏《祠规》:“合祭所以收族也。每十月朔期早齐集,历四时而一会,水木之思,何人蔑有,务望各致其诚。”(《有竹居集》卷十三)以十月初一日为全宗族的大祭。南皮侯氏《家规》:朔望率子弟谒先祠。”即每月初一、十五两日拜祠堂。总起来说,清明和冬至,一次扫墓,一次祠堂祭祖,是两次大祭,各宗族大体相同。 以上是常规的祭祀,还有特殊的。子孙有了荣耀,回乡祭祖,或新得功名,表示感谢天恩祖德,举行临时性祭祀。江阴袁姓《祠规》: 凡子孙入泮者,备祭三席;补廪者捐钱三千,作二年交清;中乡举者捐钱三十千,本年交足十千;中甲科者捐钱五十千,本年先交二十千,余皆匀二年交清;其登仕籍而有俸余官资者,临时公议酌捐。 中秀才祭祖,功名高的更要捐钱祭祀了。 祭祀仪式 光绪间武进、阳湖两县合修的县志,谈到当地民间祭祀 习俗:“春分秋分祀宗祠,羊一豕一,酒盏菹肴具,族人以昭穆为次,重行北上。”(光绪《武进阳湖县志·风俗》)这里讲了祭仪和供品,反映了家族祭祀状况。不过我们还是看族谱宗约的规定为好。祭祀仪式包括祭礼、供品、主祭人、分配祭品等内容。“宗子以主祼献”。宗子、族长主持祭祀仪式,这是他们的权利,也是他们治理族人权力的标志。 司仪所以谨亵也。主祭者先行礼,设茅行灌,出迎牲,既奠,读祝,焚明器,工奏乐,子姓拜,以世及昭穆相祭礼,行之献,毕,彻俎。 这是吴江任氏的祭法,族尊先向祖宗牌位行礼,接着亲自摆上供品,奠酒,宣读纪念文字,焚烧纸糊的各种明器,奏乐,然后是族人按照辈分次第行礼,反复三次叩头,典礼完毕,撤出供品。族人以辈分排列位置向祖宗行礼,这是各宗族共同的,至于三叩还是四叩等细节,则有不同。
一些名词解释: 祠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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