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文凭被拒司法考试

2008-03-02 20:34
关于组织特别问题调查委员会对党校文凭被拒司法考试案件进行调查作出决议的申请书
 
申请人黄志佳,男,36岁,土家族,湖北省建始县人,法官,住湖北省建始县官店镇人民法庭,邮政编码445311,QQ号745250869,邮箱745250869@qq.com
请求:请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特别问题调查委员会对党校文凭被拒司法考试案件进行调查并作出决议。
事实和理由:党校文凭不能报考司法考试,长期以来,一直如此。原因何在?党校称自己按中央文件办学不错,错在司法部、教育部不服从党的领导,不执行党的政策;司法部、教育部称党校未按照《高等教育法》的规定办学,言下之意,党校办学违法,因此党校毕业生不能享受国民教育学历生相同的待遇。到底是党校错了,司法部错了还是教育部错了?如果党校错了,专司教育行政管理的教育部为什么眼睁睁地看着党校违法举办学历教育24年之久而无动于衷?如果党校没有错,司法部、教育部为何对党校学历生另眼相看?辽宁陈春友、河南王建国、浙江许丽英、广东刘汉鼎、广西杨正照、贵州王华勇……或告司法行政机关,或告教育行政机关,但令人遗憾的是,无一例外,均以败诉告终。作为中央党校99级法律本科学员,我在申请国家信访总局、监察部、国务院、中纪委、中共中央乃至原中央党校校长伟大的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主持公道无效后,于2007年5月,索性将中央党校、司法部、教育部三者一并告上了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我之本意极为明显,不能参加考试,要么党校办学错误,要么司法部错误,要么教育部错误,三者必居其一,谁是谁非,都应该到法庭上去说个明白,总应该有人为我负责吧。
作为上层部门的党校、司法部、教育部长期相互扯皮,败坏了党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在网上搜索“黄志佳”就知道我的案件因此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包括南方电视台等电视台、城市晚报、齐鲁晚报、萧湘晨报、文摘周报、新文化报、华商报、南方周末报、南方都市报、中国快报、世界日报、《财经》杂志、《新浪》杂志、选择周刊等报刊以及中国和谐社会网、南方法治网、凯迪社区、天涯社区、正义网、新华网、人民网、新浪网、腾讯网、搜狐网在内的几乎各大网站或作为重要新闻进行报道,或作为典型案例进行评析;广西民族大学、江西理工大学、山西大学、南京大学、渤海大学、南开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大学师生正在就案件进行热烈讨论。读读以下文章吧,
读了以上文章,就知道社会关注到了何种程度,就知道解决此问题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不迅速解决,无以向320万党校学员交代,不迅速解决,无以向全国人民交代。
本以为依法诉讼是解决问题的最后一道途径,孰不知,在我起诉之后,除了上级劝我罢休之外,案件毫无进展。中央党校在接受记者采访和我电话询问时表示:“2008年先停止招收学历生”,但在我们的问题没有解决以前,据说河南省委党校又在发布招生简章。看来,事情因涉及上层党和国家机关,仅仅依靠个别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党的机关和个人恐怕不能得到解决。为了法律不被亵渎,权利不被忽视,当家作主的人民应该动用主人的权力,逐渐使出杀手锏了。作为第一步,我今天正式请求在所有这些机关和个人之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迅速介入,采取非常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组织特别问题调查委员会对党校文凭被拒司法考试案件进行调查,查明党校文凭不能报考司法考试的症结之所在,并作出决议,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落到实处,受到损害的权利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还世人一个公道。
在追求自由、平等、法治的今日之中国,谁违反宪法和法律,谁漠视人民的权利,谁就是历史的罪人、人民的公敌,人人得起而法办之。人民已经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应有的权力,全国人民也将坚决地支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责,社会各界对党校文凭被拒绝司法考试案件的踊跃发言、媒体包括由习近平、贾庆林等中央主要领导同志任顾问的杂志《领导文萃》对党校文凭被拒绝司法考试案件进行的广泛报道就是明证。
人不同与动物。人除了解决温饱问题还要追求人的尊严和当家作主的权利。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对待人民的来信也要做到“有信必复”,有关行政、司法机关和党的组织,使我的多次申请如泥牛入海,如果没有确实应该谅解的事由,这不仅是对我黄志佳个人的不尊重,而且是对包括320万党校学员在内的社会大众的极大侮辱。哪有这样对待自己主人的公仆!
改革开放进入30周年的今天,人民的思想已经大为解放,主权意识远非以前所能相比。随着中共中央“以人为本”方针的落实,“人民主权”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我因此一步一步地找到了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为了自己的利益组建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是摆设,不是清闲逸乐的场所,依法为人民主持公道是其义不容辞的义务。想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不会令我失望的!例会马上就要召开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起码应该对关心案件的新闻媒体有所交代吧?无容讳言,在对待人民的要求方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有差距的。2006年,我曾经申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劳动教养制度进行合宪性审查,至今未收到回复。2007年邵建、贺卫方、茅于轼等数十名专家学者联名要求对劳动教养制度进行合宪性审查,不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回复没有?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能就人民要求解决的问题以应有的交代,不再代表人民的意志,人民也可以收回已经委托给出去的权力!须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再高,也高不过国家的主人人民的地位,权力再大,也大不过国家的主人人民的权力。“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时候,就是人民收回权力的时候!如果多数国民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解决的事情得不到公正处理,如何收回已经委托出去的权利,必将作为一个不容回避的沉甸甸的话题摆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的全国人民面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如果对我的申请有异议,不防主持进行一次全民公投。在民主国家,我坚决服从公意。如果多数国民认为党校、司法部、教育部“打架”的情况可以继续,法律可以被亵渎,党校学员应该遭殃,则我就不会“咬定青山不放松”了;甚至,虽然诸多各界朋友时刻牵挂着我个人的命运,但如果多数国民认为我应该受到打击报复,那么我也心甘情愿地接受打击报复。此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申请人  黄志佳
 
二00八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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