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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史杂谈

2007-08-27 09:09

读《史记.李将军列传》,其中的几个细节颇耐人寻味。

其一 公元前129年,李广为将军,出雁们击匈奴,匈奴兵多,李广被捉。凭着智慧与勇猛,李广伺机逃脱回到雁门。因损失惨重,又被匈奴活捉,被判了死刑。又因为缴了金子,免了死罪,降为平民。

其二 公元前121年,公孙敖从卫青击匈奴,因畏懦而获罪当斩。也因缴了金子,免于一死,失去了合骑侯。

公元前119年,又一次大规模的出击匈奴的行动,经再三恳求,李广得以参战。因为汉武帝的暗中交代,也由于卫青的从中作梗,也可能真得是所谓的“数奇”,李广与食其的联军迷了路。这一次,李广因羞于对“刀笔之吏”,引刀自刭。食其判为死罪,同样因为缴了金子,降为平民。

三件事均发生在汉武帝时期。

无庸讳言,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汉武帝应当算得上明白的君主,国家的法律竟然像孩子们手中的橡皮泥,哪里还有威严可谈呢!

钱可通神,可谓是历史悠久喽!在专制时代,在官话就是法律的时代,还能指望真正的平等与民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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